『白内障手术慈惠服务』申请须知 此项慈惠服务是由东方日报慈善基金及本院赞助医疗,手术费用及人工晶体,为有需要的贫苦病人服务.因此申请接受此项服务的病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为正在
取综援之长者(年满60岁或以上)或; 正在领取综援人仕之父母;-病人须出示有效证明,并同意由本院影印该证明文件存案; 必须已在医管局眼科门诊经过医生检查并判断须接受白内障手术-病人须出示
管局眼科门诊的覆诊咭或经本院视光师检查,并同意由本院影印该资料存案. 本院会安排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者需约见本院眼科医生,由本院眼科医生检查后确定申请者适合接受白内障手术,本院才安排病人入院接受手术.若经本院眼科医生检查诊断后认为不适宜接受白内障手术,病人须以八折缴付现时之眼科医生诊金. 如成功申请使用此项慈惠服务的病人不须缴付任何医生诊症及人工晶体之费用.如病人有其他疾病需在本院检查,留院或治疗,病人仍须按本院正常收费缴付. 由於名额有限,所有申请人士需要经过本院审批,审批后我们会以书面或电话联络有关成功申请人士,所有结果,申请人不得异议.申请人一经批核,必须於本院指定时间内到本院接受治疗,否则作自动放弃权利. 本院有绝对权利修改上述章则,不会个别通知申请人. 查询电话: 2760 3421(播道医院门诊部) 『白内障手术慈惠服务』申请表格 本人乃综援长者,并 经医管局眼科医生检查,确定须接受白内障手术 或 经播道医院眼科医生诊视后,确定须接受白内障手术, (如不宜在本院接受白内障手术者,需以八折缴付该日诊金). 接受白内障手术后,可能被安排接受东方日报访问. 本人已详阅上述章则,及理解有关内容,现同意按上述章则向播道医院申请接受『白内障手术慈惠服务』.本人明白播道医院有权及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本人申请,本人不会提出异议. 个人资料 : 申请人姓名(中) 申请人姓名(英)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年龄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电话 医院证明 医院名称 : 诊证日期 : 所属机构 机构联络人 机构联络电话 申请人签署 申请日期 申请人需要附上有关公缓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副本. 播 道 医 院 Evangel Hospital 222 Argyle Street, Kowloon. Tel : (852) 2711 5221 Fax : (852) 2761 1469 Website : www.evangel.org.hk 香港九龙亚皆老街222号 电话 : (852) 2711 5221 图文传真 : (852) 2761 1469 网址 : www.evangel.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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